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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卷 20 | 人部 · 孝 | 84 字

原 文

汉书曰.淳于缇萦.齐人淳于意.五女无男.坐事当刑.缇萦最小.涕泣随父到长安.上书曰.妾父为监.齐中皆称廉平.今坐事当刑.妾乞没为官婢.以赎父罪.文帝诏免意罪.并除肉刑.

引 书
汉书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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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