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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

卷 19 | 人部 · 笑 | 36 字

原 文

楚辞曰.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引 书
楚辞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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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