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州异物志
卷 17 | 人部 · 髑髅 | 20 字
- 20字
- 1引书
原 文
南州异物志曰.乌浒人.髑髅破之.以饮酒.
引 书
南州异物志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17 | 人部 · 髑髅 | 20 字
南州异物志曰.乌浒人.髑髅破之.以饮酒.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