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李尤井铭
卷 9 | 水部 · 井 | 48 字 · 铭 · 后汉李尤
- 48字
- 铭文体
- 后汉李尤撰人
原 文
后汉李尤井铭曰.井之所尚.寒泉冽清.法律取象.不概自平.多取不损.少汲不盈.执宪若斯.何有邪倾.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9 | 水部 · 井 | 48 字 · 铭 · 后汉李尤
后汉李尤井铭曰.井之所尚.寒泉冽清.法律取象.不概自平.多取不损.少汲不盈.执宪若斯.何有邪倾.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