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
卷 6 | 郡部 · 河南郡 | 74 字
- 74字
- 1引书
原 文
傅子曰.傅嘏为河南尹.治以德教为本.然持法有恒.简而不可犯.见理识情.狱讼不任槚楚而得其实.不为小惠.有所荐达.及有大益于民.皆隐其端迹.若不由己.
引 书
傅子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6 | 郡部 · 河南郡 | 74 字
傅子曰.傅嘏为河南尹.治以德教为本.然持法有恒.简而不可犯.见理识情.狱讼不任槚楚而得其实.不为小惠.有所荐达.及有大益于民.皆隐其端迹.若不由己.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