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志
卷 5 | 岁时部 · 社 | 61 字
- 61字
- 1引书
- 1夹注
原 文
魏志曰.王修年七岁.丧母.母以社〈○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下同.〉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悲哀.其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引 书
魏志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
卷 5 | 岁时部 · 社 | 61 字
魏志曰.王修年七岁.丧母.母以社〈○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五作祖.下同.〉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悲哀.其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