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汉礼仪志
卷 3 | 岁时部 · 秋 | 120 字
- 120字
- 1引书
- 1夹注
原 文
续汉礼仪志曰.立秋之日.白郊毕.始扬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辂.白马朱鬣.骋.执弩射牲.牡〈○续汉志作牲.〉以鹿麛.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获车.驰驷送陵庙.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肆兵.习战阵之仪.斩牲之礼.名曰䝙刘.
引 书
续汉礼仪志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