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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十 六 部
全书 46 部、732 门、100 卷;四列按部 → 门 → 条目 → 正文逐层下钻。
部46 部
天部
12 门
岁时部
21 门
地部
8 门
州部
13 门
郡部
5 门
山部
24 门
水部
23 门
符命部
1 门
帝王部
50 门
后妃部
1 门
储宫部
3 门
人部
60 门
礼部
20 门
乐部
13 门
职官部
43 门
封爵部
7 门
治政部
6 门
刑法部
1 门
杂文部
15 门
武部
2 门
军器部
10 门
居处部
20 门
产业部
11 门
衣冠部
9 门
仪饰部
5 门
服饰部
23 门
舟车部
2 门
食物部
9 门
杂器物部
9 门
巧艺部
12 门
方术部
5 门
内典部
2 门
灵异部
4 门
火部
8 门
药香草部
46 门
宝玉部
13 门
百谷部
9 门
布帛部
6 门
果部
37 门
木部
42 门
鸟部
40 门
兽部
24 门
鳞介部
12 门
虫豸部
15 门
祥瑞部
24 门
灾异部
7 门
门6 门
条目27 条
正文
392 字
治政部 · 论政 · 卷 52
后汉崔寔政论
392 字 · 论
后汉崔寔政论曰.自尧舜之帝.汤武之王.皆赖明哲之佐.博物之臣.故皋陶陈谋.而唐虞以兴.伊箕作训.而殷周以隆.及继体之君.欲立中兴之功者.曷尝不赖贤哲之谋乎.凡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常疾世主承平之日久.俗渐弊而不寤.政浸衰而不改.是以受命之君.每辄创制.中兴之主.亦匡时失.俗人拘文牵古.不达推制.奇伟所闻.简忽所见.焉可与论国家之大事哉.孝宣皇帝.明于君人之道.审于为政之原.故严刑峻法.破奸宄之胆.海内清肃.天下谧如.嘉瑞并集.屡获丰年.荐勋祖庙.享号中宗.筭计见效.优于孝文.元帝即位.果行宽政.卒以堕损.威权始夺.遂为汉室基祸之主.治国之道.得失之理.于斯可以鉴矣.昔孔子作春秋.褒齐桓.懿晋文.叹管仲之功.夫岂不美文武之道哉.诚达权救之理也.故圣人能与世推移.而俗士苦不知变.以为结绳之初.可复治乱秦之绪.干戚之舞.足以解平城之围.文帝乃重刑.非轻之也.以严致平.非以宽致太平也.
四列按底本层级现读:部序、卷次与门次都不另排。门与门次在本书基本一一对应 (内典一门跨两卷、分列两个门次),故不单设门次列。点部换门单,点门换条目单,点条目在末列看正文; 每次点选整页重载,首屏只带默认选中的一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