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首页 › 支庚 · 卷五 › 陈瑀不杀

陈瑀不杀

支庚·卷五·陈瑀不杀 · 支庚卷五 · 159 字

承节郎陈瑀,权监章安镇,平日不杀生。有馈巨虾三十枚者,不忍付鼎镬,姑以实大桶内,贮水育之。夜梦三十人,皆著浅碧衣,目光闪铄,列立于前。一最大者致词曰:「某等无罪无(吕本无上二字。)辜,将罹性命之厄,非明公不能免其死,愿少留意。」陈起,应之曰:「我以一贱官,又暂摄事,安能任活人之责?」皆曰:「恐公不肯为出,谈笑间可办也。」再四申恳。觉而悟其故,亟取虾纵之海。举群悉昂首反顾,如感恋之状,久而乃没。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现形

「夜梦三十人,皆著浅碧衣,目光闪铄,列立于前。」

主题

科举仕途盗贼寇乱诗文韵语诉讼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