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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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宣二犬

支景·卷七·王宣二犬 · 支景卷七 · 295 字

绍兴二十九年冬,抚州宜黄县剧盗谢军九聚众百辈,椎埋剽劫,至戕杀里豪董县尉家。知县李元佐适在郡。尉遣弓兵出讨捕,都头刘超者,领数十人前行。翌日,王宣者继之。与盗遇,超即遁,宣所部不及盗之半,大呼索战,鏖鬬黄山下。宣素蓄猛犬二,毎出必从,是时亦奋呼噬啮。盗死者且二十人,遂奔溃。宣退休山上。已而盗复还,尽断死者首携以出,盖虑为官兵所得,识其形状姓名,累及亲族。宣望之甚怒,曰:「我杀之而纵彼取头颅去,则何从借手,必取之!」于是率众趋下,再战移晷,翻为所败。宣与二兵得三级,驰取径路,绝田而西。方穿槀桔中,陷于淖,盗追及,俱遭屠脔,二犬犹存守其尸。保伍环集,以事白于县。元佐回邑,厚恤三家,命治棺往殓,仍即彼处立小庙。犬凝立经日不食,见家人来,摇尾迎导至尸所。宣既归葬,犬亦死。邑人嗟异,为塑于庙内,以彰其义云。

本条所涉

地点

宜黄县县 未定位

主题

官场吏治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僧道宗教灾异怪异诉讼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