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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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忌

乙志·卷二十·饮食忌 · 乙志卷二十 · 228 字

食黄颡鱼不可服荆芥,食蜜不可食鲊,食河豚不可服风药,皆信而有证。吴人魏几道(志)在妻家啖黄鱼羹罢,采荆芥和茶而饮,少焉足底奇痒,上彻心肺,跣走行沙中,驰宕如狂,足皮皆破欲裂。急求解毒药饵之,几两日乃止。韶州月华寺侧民家设僧供,新蜜方熟,群僧饱食之。别院长老两人,还至半道,遇村虚卖鲊,不能忍馋,买食,尽半斤,是夕皆死。李□郎中过常州,王子云(缙)为郡,招之晨餐,办河豚为馔。李以素不食,遣(原本字形不全,今从陆本补。)归饷其妻,妻方平明服药,不以为虑,啜之甚美,即时口鼻流血而绝。李未终席,讣音至矣。(前一事魏几道、中一事月华长老悟宗、后一事王日严说。)

本条所涉

主题

婚姻疾病医疗家庭伦理商贾财货僧道宗教

事件

疾病医疗

「食黄颡鱼不可服荆芥,食蜜不可食鲊,食河豚不可服风药,皆信而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