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粹中
乙志·卷十四·洪粹中 · 乙志卷十四 · 389 字
乐平士人洪斿,字粹中,为人俊爽秀发,然好以语言立讥议。尝作《山居赋》,纯用俗语缀缉,凡里巷短长,无不备纪,曲尽一乡之事。独与族兄朴友善。政和八年登第,未得禄而卒。无子,凡丧葬之费,皆出于朴。后数年,朴与医者叶君礼夜坐,叶先寝,朴忽起与人相揖,便延坐交语。家人窃听之,粹中声也。愀然曰:「思君如昨,愿一见道旧,谢送死之恩,而屡至门,皆为阍者所阻。今随令兄七承事自周原来,〈(原注:七承事葬处也)〉故得入。念临终时非吾兄高义,朽骨委沟壑矣。始死,了不自觉,但见吏卒来,云迎赴官,即随以往。今在冥中判一局,绝优游无事,特苦境界黑暗,冥漠愁人,虽为官百年,不若居人间一日也。冥吏与我言,生当为大官,正坐口业,妄说人过,故一切折除。今悔之无及矣。生时所为文一编,在十二郎处,烦兄明旦乘其未起往取之,秪在渠箱中替子上。」朴恍忽问不忆其已死,唤人点茶,遂不见。时灯火虽设,无复光焰。叶医惊问之,始悟。明日往十二郎家,得其书。粹中夙与妻不睦,后再适叶氏,亦时时来附语,叶生诘之曰:「平生闻洪粹中博学,若果是,可诵《周礼》。」即应声高读,首尾不差一字。十二郎,其姪也。
主题
科举仕途官场吏治婚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家庭伦理僧道宗教诗文韵语
事件
灾异 冥吏与我言,生当为大官,正坐口业,妄说人过,故一切折除。
「时灯火虽设,无复光焰。」
科举预言 冥吏与我言,生当为大官,正坐口业,妄说人过,故一切折除。
「政和八年登第,未得禄而卒。」
冥讼 冥吏与我言,生当为大官,正坐口业,妄说人过,故一切折除。
「今在冥中判一局,绝优游无事,特苦境界黑暗,冥漠愁人,虽为官百年,不若居人间一日也。」
疾病医疗 冥吏与我言,生当为大官,正坐口业,妄说人过,故一切折除。
「后数年,朴与医者叶君礼夜坐,叶先寝,朴忽起与人相揖,便延坐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