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元明
乙志·卷十·梁元明 · 乙志卷十 · 194 字
予友壻梁元明尝梦入冥府,冥官令诣曹对状,戒之曰:「还家勿泄于人,虽父母妻子亦不可言。若犯令,当灭族。」梁再拜受命。追者导之还,经地狱门,引入。至镬汤,见狱卒以长叉叉囚置镬内,骨肉糜烂,腥臭逆鼻,正如人间瓠羹然。是夜梦觉,以告其妻,妻亦不敢问所供何事。梁自是不食瓠羹,云:「闻其气辄呕逆。」后三年,从桂林如衡山,道经零陵,逢他人丧柩,书铭旌曰「汉阳军签判梁宣义」。询其乡里,曰:「东平人。」元明新调汉阳签幕,乡贯、官氏皆同,深恶之,竟不及赴官而卒。时[原无「时」字,据陆本补。]绍兴十四年。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
「予友壻梁元明尝梦入冥府,冥官令诣曹对状,戒之曰:「还家勿泄于人,虽父母妻子亦不可言。」
地点
冥府幽冥 未定位
地狱幽冥 未定位
汉阳军州军 未定位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鬼神报应家庭伦理僧道宗教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予友壻梁元明尝梦入冥府,冥官令诣曹对状,戒之曰:「还家勿泄于人,虽父母妻子亦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