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莲山伽蓝
乙志·卷七·黄莲山伽蓝 · 乙志卷七 · 159 字
韶州乐昌县黄莲山寺,为一邑胜处。建炎二年冬,郡守延临江静师往主法席。寺伽蓝神素著灵异,邑人祈赛,必杀牲酾酒,既则饮酒乃归。师始至,与神约曰:「神受佛嘱付,守护伽蓝,不应当此供。自今日以往,更具净馔,神其听之。」由是人无敢以酒肉入山门者。明年十一月晦,有檀越营佛事毕,欲饮酒。三仆舁一缸,由东厢过神祠前,一犬不知从何来,突出,正与缸相值,应时破碎,无复余沥,见者莫不叹异。(郏次南说。)
本条所涉
传闻来源
郏次南unknown
「郏次南说。」
志怪
神
「寺伽蓝神素著灵异,邑人祈赛,必杀牲酾酒,既则饮酒乃归。」
主题
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僧道宗教灾异怪异
事件
灵验 」由是人无敢以酒肉入山门者。
「寺伽蓝神素著灵异,邑人祈赛,必杀牲酾酒,既则饮酒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