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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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足符

乙志·卷六·猪足符 · 乙志卷六 · 114 字

聂景言居衡阳,有细民欲举债,买猪蹄来献,聂受之,付厨作羹。庖婢举刀,破爪间,见小纸书符在其内,亟出告。使呼其人还之。人曰:「适从屠杌买来,方有求于君家,岂敢以符为厌咒?」复持与屠者,责谯之。屠者曰:「今旦方刲豕,安得有是?」取元直畀民,而自携归煮食之,一家四人皆死。〈(五事皆郏次南说。)〉

本条所涉

人物

郏次南 身份未详

「〈(五事皆郏次南说。」

传闻来源

郏次南unknown

「〈(五事皆郏次南说。」

主题

科举仕途方术商贾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