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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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大明

乙志·卷三·阳大明 · 乙志卷三 · 328 字

南安军南康县民阳大明葬父于黄公坑山下,结庐墓侧。所养白鸡为狸捕去,藏之石穴。次夕,大雷震,石粉碎,狸死焉,人以为孝感。有道人至庐所见之,叹其纯孝,指架上道服(明钞本校增一「谓」字。)曰:「以是与我,当有以奉报。」大明与之,无靳色。道人解腰间小瓢,贮衣其中。瓢口甚窄而衣入无碍。俄取桉间小黑石拊摩之,嘘呵良久,则成紫金矣。又变药末为圆剂以授大明,明谢曰:「身居贫约,且在父丧,不敢觊富寿也。」道人益奇之,复探瓢取道服还之,曰:「聊试君耳。」题诗椽间曰:「阳君真确士,孝行动穹壤。皇上怜其艰,七夕遣回往。逡巡药顽石,遗子为馈享。子既不我受,吾亦不汝强。风埃难少留,愿子志勿爽。会当首鼠记,青云看反掌。」遂别去。乡人闻者竞观之。题处去地几丈许,始以淡墨书,既而墨色粲发,字体飞动,皆疑其人仙者云。时绍兴十三年也。里胥以事闻于县,县令李能一白郡守上诸朝。明年,诏赐帛十匹,令长吏以岁时存问之。其事具《起居注》。

本条所涉

地点

南安军州军 未定位

南康县县 南方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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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灾异

「次夕,大雷震,石粉碎,狸死焉,人以为孝感。」

疾病医疗

「又变药末为圆剂以授大明,明谢曰:「身居贫约,且在父丧,不敢觊富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