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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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枢密招魂

三志辛·卷三·王枢密招魂 · 三志辛卷三 · 262 字

王渊以建炎三年佥书枢密院,死于苗刘之难,骸骨不存。及事宁,诏令招魂以葬,官给其费,而子弟懦弱,久未得集。王伦以佥书枢密留守东京,死于虏。在其后十二年,尸柩不归,亦俾招魂葬。其子居宜兴,至绍兴三十年,始克作墓。将以诘旦掩圹,姻戚毕会,天未明,乃已有置棺于中者。惊问之,则为渊家所据矣。两下争鬬,几于兵刃相格。事闻于州县,皆知曲在渊家,而其言曰:「彼此俱是𠡠葬,资于国力,用之何妨?」官司莫能决。渊故部将多显贵,为之道地,遂云:「渊既就窆,岂宜复徙?」但命伦子别卜地,而转运司为主办,乃已。两人皆王氏,皆为枢密,皆不得其死,皆奉𠡠招魂,其家皆在宜兴。去渊之没凡三十余年,家讼方起,殆前未之闻也。是岁予为礼部郎官,韩子温为屯田郎官,正睹其事。

本条所涉

志怪

魂

「及事宁,诏令招魂以葬,官给其费,而子弟懦弱,久未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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