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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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四杀倡

三志己·卷六·张四杀倡 · 三志己卷六 · 210 字

庆元二年春,崇安人张四,因游一猥倡家,语言争忿,持刀杀之。县结案上府,坐狱掠治承伏。以在法无证奏裁,报旨未下而抱病死。赵监要检尸竟,狱吏虑其无人守调,为鼠所侵,例用藁荐卷束,悬于梁上。明日,覆检官郑监税至,则已复生,便能动作,略无病态。郑问所见,对曰:「被一承局唤出平政门,方到桥头,又有承局奔来,语先至者言:『何故不教张四插花带索。』遂将我推堕桥下,忽如梦觉,不知身已死也。」一府共异其事,疑或有寃。明日断勅下,处绞刑。临赴放时,吏为戴花。既受戮,不解项下索而陈于市。盖幽冥之中,欲正典宪耳。(右四事叶森说。)

本条所涉

人物

叶森 身份未详

「右四事叶森说。」

传闻来源

叶森unknown

「右四事叶森说。」

志怪

梦、魂 托梦

「遂将我推堕桥下,忽如梦觉,不知身已死也。」

主题

官场吏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商贾财货灾异怪异动物异物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县结案上府,坐狱掠治承伏。」

疾病医疗

「以在法无证奏裁,报旨未下而抱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