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喜真非人
三志己·卷二·程喜真非人 · 三志己卷二 · 415 字
新淦人王生,虽为闾阎庶人。而稍知书。最喜观《灵怪集》、《青琐高议》、《神异志》等书。绍熙二年三月,出郊游春,忽起妄念,谓:「往古以来,有多少奇怪灵异之事,我未之见也。今此处孤村迥野,岂得无之?诚愿一睹。」正思慕间,一美女信步至前,敛容道万福。王问其姓氏,答曰:「我是城中程虔婆家女,小名喜真,被妈妈严切,每日定要钱五千。如不及数,必遭箠打。吃受不过,不免将身逃窜,未有归著。幸遇郎君,不知可能收留归宅作婢妾使唤否?」王生方二十六岁,雅惬所望。但以父母在堂,不敢带入。语之曰:「吾欲权寄汝在守坟仆家数日,却营办道路盘费,相携去外方稳便团聚,汝意如何?」女曰:「诺。」乃挟与偕行。置于所亲张官人冢舍。窃取父钱百千,买小舟,载女东下,而驻于豫章。随宜商贩,济度时日,久而消折殆尽。女素善针指,自绣领茵之属出售。至三年八月,在市店闲坐,有云游马道人过而顾之,谓王曰:「此女子非人,惧为君不利。今君之身,妖气充满,祸至无日,不可不虑。吾能行五雷法,画符救人,当为任此责。」即研朱作符一道付之曰:「还邸时,𦶟与司命。」王奉其戒,纳符于灶中。女色变股栗。俄雷火烨烨从灶出,径入房室,霹雳一声起,女大叫,王走视之,寂无人矣。(铸钱司押网人刘信说。)
志怪
神、妖 器物
「最喜观《灵怪集》、《青琐高议》、《神异志》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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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灾异
「吾能行五雷法,画符救人,当为任此责。」
冥讼
「新淦人王生,虽为闾阎庶人。」
疾病医疗
「女素善针指,自绣领茵之属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