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七家猪
三志己·卷二·姜七家猪 · 三志己卷二 · 321 字
寿春民姜七,居于府市,邀接商旅作牙侩。庆元三年七月,常闻后园有悲泣之声,开户审视,则无所睹。又两月,五客负贩南药至,一姓陶,一姓祝,一姓何,一姓吴,一姓董,同宿房中。其夜,闻泣声切切,于门隙窥之,乃圈中牝猪也。五客偕出,呼问之曰:「尔已堕畜类,故应受业,何得示此变怪?」猪应答如人言:「我是姜七之祖婆。缘在生之日,专养母猪,多育豚子,贸(吕本作「货」。)易与人,一岁之间,动以百数。用此成立家计,遂受罚偿填,追悔无及。」明日,众以告姜,劝其如法饲养。姜怫然曰:「畜生之言,何足为信,我已数月来知之矣。见怪不怪,其怪自坏。设若真个是祖母,又且如何?不可听他,一任自在。」众皆不复语。祝客者,建昌人,申戒尤力。姜发怒责之。才两日得疾,恨猪为祟,唤王屠执缚去,宰杀取钱。阅三日,姜手足尽生黑毛,化为四脚,呻叫痛苦,若就刃时。到晚而绝。妻正怀孕,满十月生女,头面两手是人形,惟两猪足,而徧体黑毛,母抱弃于水中。
本条所涉
志怪
妖、怪疾、报应 作祟、化形
「才两日得疾,恨猪为祟,唤王屠执缚去,宰杀取钱。」
主题
婚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商贾财货僧道宗教灾异怪异旅宿行役
事件
报应 五客偕出,呼问之曰:「尔已堕畜类,故应受业,何得示此变怪?
「用此成立家计,遂受罚偿填,追悔无及。」
疾病医疗 五客偕出,呼问之曰:「尔已堕畜类,故应受业,何得示此变怪?
「又两月,五客负贩南药至,一姓陶,一姓祝,一姓何,一姓吴,一姓董,同宿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