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杖士
三补·兴文杖士 · 三补 · 146 字
南昌李知县,迁先圣殿于县南,舁夫子像而不能动,纵人多亦如之。有一士人在侧曰:「夫是之谓仲尼。」[1]李宰怒,正色责之。至夜,士人忽梦被二黄衣使摄至一所,有小殿庑,扁额曰兴文。少顷,一人坐中曰:「汝为士人,读先圣之书,岂当戏言侮慢先圣!」命左右决杖二十,勒罢为儒。及觉,如痴,自后不识一字。今世之人好引圣语之言为戏,亦当以为戒。〈(《永乐大典》卷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三。)〉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器物
「至夜,士人忽梦被二黄衣使摄至一所,有小殿庑,扁额曰兴文。」
主题
官场吏治僧道宗教诉讼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