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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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简寃报

甲志·卷十三·马简寃报 · 甲志卷十三 · 197 字

秦州人马简,本农家子,因刈粟田间,有妇人窃取其遗穗,为所殴,至折足而死,里胥执赴府。简长六尺余,躯干伟然。府帅奇其人,曰:「汝肯为兵,吾宥汝。」简从命,遂黥为卒。后童贯择健儿好身手者为胜捷军,简隶焉。兵罢后,从张渊道侍郎为仆。张公为桂林守,尝令曝画于簷间,简取三足木床登之,才一级,失足而坠,旁观者以为无伤。简起坐,大声呻痛曰:「损我脚矣。」拔所佩小刀欲自刺。人急视之,则[骨廉]骨已出,伤处流血如注。简曰:「方登梯时,觉眼界昏然,如人自空推我下,故跌。」乃自言旧事曰:「必此寃为之。」数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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