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白额
甲志·卷十三·董白额 · 甲志卷十三 · 87 字
饶州乐平县白石村民董白额者,以侩牛为业,所杀不胜纪。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每发时,须人以绳系其首及手足于柱间,以杖痛捶之,方欣然忘其病之在体,如是七日方死。董平生杀牛正用此法,其死也,与牛死无少异云。
本条所涉
志怪
怪疾
「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
地点
乐平县县 未定位
主题
疾病医疗盗贼寇乱灾异怪异诉讼刑狱
事件
疾病医疗
「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
甲志·卷十三·董白额 · 甲志卷十三 · 87 字
饶州乐平县白石村民董白额者,以侩牛为业,所杀不胜纪。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每发时,须人以绳系其首及手足于柱间,以杖痛捶之,方欣然忘其病之在体,如是七日方死。董平生杀牛正用此法,其死也,与牛死无少异云。
志怪
怪疾
「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
地点
乐平县县 未定位
主题
疾病医疗盗贼寇乱灾异怪异诉讼刑狱
事件
疾病医疗
「绍兴二十三年秋,得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