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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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衡食鲙

甲志·卷十一·蔡衡食鲙 · 甲志卷十一 · 310 字

蔡攸之子衡,为保和殿学士。将入朝,家人呼之不醒,意其熟睡,乃为谒告。至辰巳之交方觉,谓家人曰:「我非睡,乃入冥耳。初寝时,有人云:『某官召。』随以行。至官府,其人入报曰:『追蔡衡至。』既入狱,吏问曰:『近日杀生何也?』答曰:『某举家戒杀,无有是事。』吏曰:『此间不容抵讳。』吾徐思之,近往池上得鲜鲤,因鲙食之,但此一罪耳。吏曰:『是也。』即取铁钩贯颏挂树间,数武士脔肉,顷刻而尽。约食顷,体已复故。主者延升厅事,抗礼拱手问曰:『保和相识否?吾乃太师门人沈某也。太师今安否?』答曰:『适方受刑,痛楚未定,少憩当言之。』主者命饮以汤,即不痛。徐问诸兄弟及它事甚详。将退,吾祷之曰:『衡作恶如许,不知何以自赎?』曰:『尽舍平生服用,庶可救。可悉取所衣朝服金带鞍马之属,施慧林寺。且饭僧数百,为吾谢过。』是日,洪庆善适游寺,见主僧言之,云:「可以为戒。」未几时,复以六百千赎所施物去,竟以是年死。(六事皆庆善说。)

本条所涉

主题

科举仕途官场吏治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僧道宗教诉讼刑狱

事件

灵验

「将退,吾祷之曰:『衡作恶如许,不知何以自赎?」

冥讼

「至辰巳之交方觉,谓家人曰:「我非睡,乃入冥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