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首页 › 甲志 · 卷一 › 三河村人

三河村人

甲志·卷一·三河村人 · 甲志卷一 · 374 字

张维,字正伦,燕山三河人。家君初出使至太原,维以阳曲主簿馆伴。尝言宣和乙巳岁,同邑有村民颇知书,以耕桑为业,年六十余。一夕,惊魇而觉,战栗不自持,谓其妻曰:「吾命止此矣。」妻惊诘其故。曰:「适梦行田间,见道上有七胡骑,内一白衣人,乘白马,怒色谓我曰:『汝前身在唐为蔡州卒,吴元济叛,我以王民治壍,为汝所杀,我衔恨久矣。今方得见,虽累世,犹当以命偿我。』乃引弓射中(明钞本无「中」字)吾心,因颠仆而寤。吾必不免,明日当远窜以避此患。」妻云:「夜梦何足信!汝妄思所致耳。」老父(上二字叶本作「民」)益恐,未旦而起。其家甚贫,止令小孙携被,欲往六十里外一亲知(明钞本校改「故」)家避之。行草径三十余里,方出官道,又二(明钞本多一「十」字)里许,遇数人,与(明钞本无「与」字)同行。忽有骑驰至,连叱众令住,行者皆止。老父(上二字叶本作「此民」)回视,正见七骑内一白衣人,骑白马,宛如梦中所睹。因大骇,绝道亟走。骑厉声呵止之,不听。白衣大怒曰,此灬(严本字形不全)交加人。」(上五字业本作「此[日煞]可恶人」)遂鞭马逐之,至其前,引弓射,中心,应弦而毙。七人者,皆女真也。

本条所涉

人物

张维 官吏

「张维,字正伦,燕山三河人。」

志怪

鬼、梦 托梦

「骑厉声呵止之,不听。」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异域外邦家庭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