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都
丁志·卷十四·孔都 · 丁志卷十四 · 280 字
饶州狱卒孔都,素与酒家妇人游。一日过其门,用他故争阋,郡牙校夏生适见之。明晨,妇人诉于郡,夏生颇左右之。孔受杖,心衔其事。后数日出,至永平监之东,欲买酒,而夏生又先在彼,望见孔入,从后户佚去。孔径回,抵赡军库,以私酝告官。官亟追卖酒人,并比邻送狱。狱成,酿者坐徒刑,且籍产拆屋,四邻皆均赏钱。夏生亦被罪。酿者当出赏百余千,无以偿,至于鬻其女。不胜怨,率邻人共诣东岳行宫,具诉孔夏私隙迁怒破其家,祈神为主。是日,孔在家,忽震恐不自持,呼妻子及里人聚坐,过夜半,乃言:「遭十余人见捕,赖此间党盛,今舍去矣。」天未晓,索衫著出,曰:「当往狱官厅。」是晚不还家。历五日,或言有溺死于澹津湖者,孔妻惊疑必其夫,及厢官涝出尸,果也。盖孔挟一时之忿,致诸家挠坏如此,故神殛之云。淳熙元年四月也。
本条所涉
志怪
神
「不胜怨,率邻人共诣东岳行宫,具诉孔夏私隙迁怒破其家,祈神为主。」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鬼神报应家庭伦理商贾财货灾异怪异诉讼刑狱
事件
灵验 盖孔挟一时之忿,致诸家挠坏如此,故神殛之云。
「不胜怨,率邻人共诣东岳行宫,具诉孔夏私隙迁怒破其家,祈神为主。」
灾异 盖孔挟一时之忿,致诸家挠坏如此,故神殛之云。
「是日,孔在家,忽震恐不自持,呼妻子及里人聚坐,过夜半,乃言:「遭十余人见捕,赖此间党盛,今舍去矣。」
冥讼 盖孔挟一时之忿,致诸家挠坏如此,故神殛之云。
「饶州狱卒孔都,素与酒家妇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