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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㧑之妻

丁志·卷十二·吉㧑之妻 · 丁志卷十二 · 167 字

岳州平江令吉㧑之,唐州湖阳人。初娶王氏,枢密伦女弟也。既亡,复娶同郡张氏,居于长沙。张氏生女数日得危疾,医不能治。其母深忧之,邀巫媪测视,云:「王氏立于前,作祟甚剧。」命设位祷解,许以醮忏,不肯去。巫语㧑之曰:「必得长官効人间夫妇决绝写离书与之,乃可脱。」㧑之不忍从。张日加困笃。不得已,洒泪握笔,书以授巫。即杂纸钱焚付之,巫曰:「妇人执书展读竟,恸哭而出矣。」张果愈。生人休死妻,古未闻也。张与予室为同堂姊妹,今尚存。

本条所涉

志怪

妖 现形、作祟

「其母深忧之,邀巫媪测视,云:「王氏立于前,作祟甚剧。」

主题

婚姻疾病医疗鬼神报应方术家庭伦理商贾财货灾异怪异

事件

灵验

「命设位祷解,许以醮忏,不肯去。」

疾病医疗

「张氏生女数日得危疾,医不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