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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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寓判玉堂

丁志·卷十二·王寓判玉堂 · 丁志卷十二 · 466 字

九江人王寓,政和间为洪州进贤主簿。将受代(此下宋本阙一叶。下一叶严本于中缝注「补」字,文字与本条不相合,必系元人□板,误以他条列入。)

福州人病目,两睑间赤湿流泪,或痛或痒,昼不能视物,夜不可近灯光,兀兀痴坐。其友赵(以上三十四字据《名医类案》补。)子春语之曰:「是为烂缘血风,我有一药正(原本空一格,据《类案》补。)治此,名曰二百味草花(《类案》作「花草」。)膏。」病者惊曰:「用药品如是,世上方书所未有,岂易遽办?君直相戏耳。」赵曰:「我适有见(上二字《类案》作「见有」。)药,当以与君。」明日,携一钱匕至,坚凝成膏,使以匙抄少许入口。一日泪止,二日肿消,三日痛定,豁然而愈。乃往谒赵致谢,且扣其名物,笑曰:「只是用一羯羊胆,去其皮(《类案》作「中」。)脂,而满填好蜜,拌匀,勺(《类案》作「蒸」。)之候干,则(《类案》作「即」。)入钵研细为膏。以蜂采百花,羊食百草,故隐其名以眩人云。」(《类案》作「耳」。)或云亦有它方证载云。

汀民呪詋(按:目录「诅」。)狱

汀州民聂氏与某氏为诅,久之,两家数十口相继死。唯聂氏子庆独存,从长老法海住南岩寺。三年,海迁天宁,庆与之俱,中涂遇瘴疾,死而复苏,语海曰:「似梦中见五人来相逮甚遽,云:『追汝久矣。汝在南岩,吾不敢进,今须汝往圆案也。』」驱逐疾行。庆皇惧,念佛乞哀救。至麻潭渡遇白衣□主于道,五人俯伏屏息。岩主告之曰:「不必庆(此下阙。原本下接《温大卖木》条「送死者唯此木尔」句,实系错简,陆本亦同。)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

「三年,海迁天宁,庆与之俱,中涂遇瘴疾,死而复苏,语海曰:「似梦中见五人来相逮甚遽,云:『追汝久矣。」

主题

官场吏治疾病医疗方术商贾财货僧道宗教旅宿行役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以蜂采百花,羊食百草,故隐其名以眩人云。

「狱 汀州民聂氏与某氏为诅,久之,两家数十口相继死。」

疾病医疗 以蜂采百花,羊食百草,故隐其名以眩人云。

「 福州人病目,两睑间赤湿流泪,或痛或痒,昼不能视物,夜不可近灯光,兀兀痴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