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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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州通判

丙志·卷十三·洪州通判 · 丙志卷十三 · 104 字

乡人李宾王(利用),绍兴二年知新淦县,以宣抚使入境,躬至村墟督赋。其仆梦主人归,剑檛传呼曰:「洪州通判来!」且以告主母。李公至,妻言其事,李笑曰:「孤寒如是,方大军络绎过县,幸不以乏兴为罪,得供给粮饷足矣,别乘非所望也。」明年八月满秩,果为洪州倅,卒如仆梦。

本条所涉

志怪

梦 托梦

「其仆梦主人归,剑檛传呼曰:「洪州通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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