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扬州画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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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所列曲目为什么把作者夹注写在书名之后?这透露了什么编辑方式?

卷五「新城北录下」列了一长串曲目,写法是「《秣陵春》〈(太仓吴伟业作)〉。《画中人》、《疗妒羹》、《绿牡丹》、《西园》〈(四种,宜兴吴石渠作)〉。」每部书名之后,用双行夹注标作者与籍贯;同作者多种,则合注「四种」。这不是随手列举,而是有体例的曲目账。 夹注写在书名之后,说明底本把「作品」放在主位,「作者」放在附属位。读者先看到剧目,再看到作者;而不是先立作者,再列作品。这种编排接近演出目录,而不是文学史。 底本还用了「四种」「二种」这类合注,如「《放偷》、《买嫁》〈(二种,连厢词,萧山毛大可作)〉」。合注节省篇幅,也暗示这些作品在同一作者名下成组。读者若要统计某一作者的曲目,需要把合注拆开。 值得注意的是,底本只注作者与籍贯,不注声腔、不注版本、不注演出效果。这说明这一段的用途是「存目」,不是「评点」。它要告诉后人扬州当时见过哪些剧本,而不是判断哪一部更好。 读这条时,可把曲目按作者分组,再看作者的地域:太仓、宜兴、松江、吴县、萧山、江都,几乎覆盖江南。扬州戏班所演,不是本地土产,而是江南传奇的集散。 曲目条还透露一个数量信息:所列举者多为传奇全本,不是折子戏。这说明扬州戏班演的是整本大戏,观众有耐心坐完整场。后世折子戏盛行,与这种整本演出传统不同,读时不宜以今例古。整本与折子的差别,是理解乾隆扬州演剧规模的前提。存目之用,在于记见过什么,不在于评高下。 戏曲条要分三层读:声腔(唱什么)、班社(谁在唱)、场合(在哪唱)。底本常把三层写在一段里,读者要自己拆开,否则容易把官班与土班混为一谈。
戏曲声腔卷五曲目秣陵春传奇

本 问 涉 及

主题: 曲目秣陵春传奇

锚点: 卷五 · 新城北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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