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醒世姻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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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氏自缢后,这场官司为什么几度翻覆?

底本第九回,计氏用一条红鸾带吊死在珍哥门上,计都当日写状,告的是「告为贱妾逼死正妻事」,把晁源、珍哥、两个姑子一并列入被告。照常理,人证物证俱全,案子应当很快了结,实际却从县到府、从府到道,翻覆了好几轮。 第一轮卡在钱上。武城县差人伍圣道、邵强仁向晁源索银二百两,又替县官过付五百两,把珍哥留在监外,只罚计家父子纸谷。计巴拉在状里写「这五百是过送的,那二百是伍小川、邵次湖背工」,又把朱票上暗写的「五百」二字一并呈上,这才引得李观察准状。没有这张暗号票,计家的状子只是寻常人命词。 第二轮卡在程序上。褚推官审明后,按「合律文威逼之条,绞无所枉;抵匹妇含冤之缢,死有余辜」拟了施氏绞罪、晁源徒流,又判伍圣道、邵强仁徒罪,海会、郭氏杖罪。可解审时又「虽是三四次驳问,不过是循那故事,要三驳方好成招」,聊城、冠县、茌平挨次审过,「由两道两院一层层上去,又一层层批允下来,尽依了原问的罪名。」 第三轮卡在名分上。晁源在诉状里说计氏「自知理屈,无颜吊死」,计都却说女儿是被「逼打休弃」。一个把死说成羞愧,一个把死说成谋杀,争的不是事实,而是谁该背这条命。 所以翻覆不是案情不明,而是每一级都要吃一遍、走一遍。常见读法把它看作明代司法的写实;另一种读法认为作者故意让程序空转,好让珍哥在监中享福、晁源在外行贿,用审得明白反衬断得无力。两说并不冲突:程序越完备,银子的作用越显得扎眼。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判决下来后,晁源纳赎,珍哥监禁,真正倾家的是计家父子。他们为告状往返府县,盘缠、使费、罚纸折银,一样不少;老计在堂上说「这八刀纸,六十两银搅缠不下来,就是剐了肉,只怕也还没有六十两重哩!」原告比被告更先破产,这是这场翻覆最冷的注脚。
情节与因果第 9 / 10 / 12 / 13 回

本 问 涉 及

人物: 伍圣道施珍哥晁源李观察褚推官计巴拉计氏计都邵强仁

回目:第 9 回 · 第 10 回 · 第 12 回 · 第 13 回

依据: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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