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源围场射狐,为什么成了全书的因果起点?
底本第一回写晁源在雍山围场射猎,一只牝狐变作穿孝的美貌女子,在他马前不紧不慢地走,他动了邪念,一箭射去,后来又把皮张剥下,想硝熟了做马褥。这一箭看上去只是公子哥的顽劣,实际是全书因果链的第一环。
原文先把狐写成主动的一方:「随变了一个绝美娇娃,年纪不过二十岁之下,穿了一身缟素,在晁大舍马前不紧不慢的行走。」接着又交代她本不敢进晁家,因为庄上供着一本朱砂印的《金刚经》,「只因晁大舍庄内佛阁内供养一本朱砂印的梵字《金刚经》却有无数诸神护卫,所以不敢进他家去。」狐有所畏,也有所图;她怕的是经,不是箭。她选在围场下手,正因那里人多、晁源又带着妓妾,心思最浮。
第二回写狐皮被硝熟,晁源随即发冷发热,病中看见「前年被他射死的狐精仍变了一个穿白的妖娆美妇,与计氏把了手」,两个被他害过的女人合成一股。第十九回他在雍山被小鸦儿割了头;第一百回胡无翳向晁梁揭出底细,说「这是他前世在你家的时候,围场上射死了个仙狐,又将他的皮张剥去,所以这仙狐誓必报仇。」射、剥、报仇、转世,链条到这里闭合。
常见读法把它当成劝善书的报应公式:杀生者必被转世的冤家所报。但冥司判词还有一句「薛氏是奉天符报仇,不系私意」,素姐的报复是奉命的,不是私怨,报应由个人恩怨升格为天律执行。这样一来,素姐的凶就不只是性格,而是被指定的角色。
另一种读法认为狐先迷人、晁源先动邪念,双方都有不是,作者却把账全算在射杀上,是刻意的道德简化。两说都站得住,分歧在于你把狐看成受害者还是诱因。若依全书结构,射狐必须被写成唯一的起点,后面的两世报应才有总账可算;这也是作者宁可让狐先迷人、也不肯让晁源只犯一桩错的原因。
情节与因果第 1 / 2 / 19 / 100 回
« 回到析疑列表 | 共 54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