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子》曰:案仙方中自有合离草,一名独摇,一名离母…
卷 993 | 药部 · 菟丝门 · 菟丝 | 1 段 · 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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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抱朴子》曰:案仙方中自有合离草,一名独摇,一名离母。所以谓之合离,下根如芋魁,有游子十二枚,周环之,大魁数尺。虽相须生,而实不连,以气相属耳。如菟丝之草,下有茯菟之根,无此菟在下,则丝不得生于上。又曰:初生之根,其形似兔。掘取,刻其血,以和丹服之,立变化,在意所作。
引 书
抱朴子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