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魏书》曰:正光二年八月,获秃于宫内。诏以示崔光…
卷 925 | 羽族部 · 鹙门 · 鹙 | 1 段 ·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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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魏书》曰:正光二年八月,获秃于宫内。诏以示崔光,崔光表曰:“蒙示十四日所得大鸟,此即《诗》所谓‘有在梁’。解云:秃也,贪恶之鸟,野泽所育,不应入于殿庭。昔魏氏黄初中,有鹈鹕集于灵芝池,文帝下诏,以曹恭公远君子、近小人,博求贤尽。太尉华歆由此逊位,而让管宁也。臣闻野物入舍,古为不善,是以张恶仟,贾谊忌。鹈鹕暂集而去,前王犹为至诫;况今亲入宫禁,为人所获,方被畜养,宴然不以为惧!准诸往义,信有殊矣!且饕餮之禽,必资鱼肉、菽麦、稻粱,时或餐啄,一食之费,容过斤溢。今春夏阳旱,谷籴稍贵;穷窘之家,时有菜色。陛下为民父母,抚之如伤,岂可弃人养鸟,留意于丑形恶声哉!卫侯好鹤,曹伯爱雁,身死国灭,可为寒心。陛下学通《春秋》,亲览前事,何得口咏,其行未遵?诚愿远师殷宗,近法魏祖,修德延贤,消灾集庆。放无用之物,弃之川泽。取乐琴书,颐养神性。”肃宗览表大悦,即弃之池泽。
引 书
后魏书 *诗春秋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纪 年
正光二年八月 :正光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