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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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曰:孔琳之为尚书左丞,扬州中从事史,所居着绩…

卷 683 | 仪式部 · 印门 · 印 | 1 段 · 341 字

原 文

《宋书》曰:孔琳之为尚书左丞,扬州中从事史,所居着绩,时责众官献便宜。琳建言曰:“夫玺印者,所以辨章官爵,立契符信。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递用,袭封之印,弈世相传,贵在仍旧,无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义,私所未达。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论其名器,虽有公卿之贵,未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延祚四百,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之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众僚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别自乖其准,而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请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若新置官,官多印少,又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

引 书
宋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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