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曰:斐蕴授御史大夫,与斐矩、虞世基参掌机密。…
卷 640 | 刑法部 · 决狱门 · 决狱 | 1 段 · 135 字
- 1段
- 135字
- 0注文
- 1引书
- 0纪年
- 0参见
原 文
《隋书》曰:斐蕴授御史大夫,与斐矩、虞世基参掌机密。蕴善候伺人主微意,若欲罪者,则曲法顺情,锻成其罪;所欲宥者,则附从轻典,因而释之。是后大小之狱,皆以付蕴,宪部大理莫敢与夺,必禀进止,然后决断。蕴亦机辩,所论法理,言若悬河,或重或轻,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时人不能致诘。
引 书
隋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