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首页 · 部别 | 刑法部 | 听讼 | 听讼

又曰:李崇为扬州刺史。先是,寿春县人荀泰有子三岁,遇…

卷 639 | 刑法部 · 听讼门 · 听讼 | 1 段 · 182 字

原 文

又曰:李崇为扬州刺史。先是,寿春县人荀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幷有邻证,郡县不能断。崇曰:“此易知耳。”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经禁首墚,然后遣人告之曰:“君儿偶患,向己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荀泰即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己,殊无痛意。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 《后魏书》曰:辛祥为幷州平北府司马,会刺史丧,朝廷以… 又曰:斐安祖弱冠,州辟主簿。民有兄弟争财,诣州相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