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刑法部 | 叙刑上 | 叙刑上

《汉书·刑法志》曰:古人有言曰:天生五材,民幷用之,…

卷 635 | 刑法部 · 叙刑上门 · 叙刑上 | 1 段 · 69 字

原 文

《汉书·刑法志》曰:古人有言曰:天生五材,民幷用之,废一不可。鞭朴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

引 书
汉书·刑法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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