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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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郑人铸刑书。〈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叔向…

卷 635 | 刑法部 · 叙刑上门 · 叙刑上 | 1 段 · 199 字

原 文

又曰:郑人铸刑书。〈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叔向使谓子产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夏商之乱者,禹汤之法。言不能议事以制。〉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周之衰,亦为刑书,谓之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言制书不起于始全盛之世。〉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立谤政,制三辟,铸刑书,〈制三辟,谓用三代之末法。〉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引 书
禹刑汤刑九刑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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