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曰:夫琴瑟尚宫,钟尚羽,石尚角。大不逾宫,细…
卷 565 | 乐部 · 雅乐下门 · 雅乐下 | 1 段 ·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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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国语》曰:夫琴瑟尚宫,钟尚羽,石尚角。大不逾宫,细不过羽,故乐器重者从细,轻者从大。尾丝尚商,匏竹尚征,革木一声。吕以和乐,律以平声。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土以赞之,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清浊相应曰声,声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如是,金磨之,石击之,丝、木越之,匏、竹节之,以节八风。
引 书
国语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