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古者丘…
卷 527 | 礼仪部 · 郊丘门 · 郊丘 | 1 段 · 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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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宋书·礼志》曰:晋太始二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古者丘郊不异,宜幷圆丘、方泽于南北郊,更修治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祀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
引 书
宋书·礼志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