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曰:宋有兰子,能以伎干宋玄君。双杖属其脑,弄…
卷 483 | 人事部 · 怒门 · 怒 | 1 段 · 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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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列子》曰:宋有兰子,能以伎干宋玄君。双杖属其脑,弄七剑而蹑之。玄君立赐金帛。又有兰子能燕戏,闻之,复以干玄君。玄君大怒曰:“昔有异伎, � 值寡人有欣心,故赐金帛。彼必闻此,复望吾赐。”拘而戮之。
引 书
列子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