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 部别 | 人事部 | 仇仇上 | 仇仇上
《唐书》曰: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
卷 481 | 人事部 · 仇仇上门 · 仇仇上 | 1 段 ·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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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唐书》曰: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时年六岁,母又嫁,更无弟兄。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尝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以搏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傅乘徙于雍州,幷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引 书
唐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