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李严传》曰:亮表废平,徙梓潼。平闻亮卒,乃发病死…
卷 429 | 人事部 · 公平门 · 公平 | 1 段 · 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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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又《李严传》曰:亮表废平,徙梓潼。平闻亮卒,乃发病死。〈习凿齿曰: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公而丑者忘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不怒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矜恕之德,爵之而非私,诛之而非怒,天下岂有不服也哉!〉故《蜀志》评曰:“诸葛亮之为国,开诚心,布公道。其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引 书
李严传 *蜀志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