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曰:杨璇平苍梧桂阳猾贼,荆州刺史赵凯,诬奏…
卷 369 | 人事部 · 臂门 · 臂 | 1 段 · 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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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后汉书》曰:杨璇平苍梧桂阳猾贼,荆州刺史赵凯,诬奏璇实非身破贼,而妄有其功。遂槛车征璇。防禁严密,无由自讼,乃啮臂出血,书衣为章,具陈破贼形势,以付子弟诣阙通之。诏原璇,更拜议郎,凯受诬人之罪。
引 书
后汉书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