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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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曰︰齐平鉴为扬州刺史。其妻生男,鉴因喜饮醉,…

卷 254 | 职官部 · 刺史上门 · 刺史上 | 1 段 · 68 字

原 文

《北史》曰︰齐平鉴为扬州刺史。其妻生男,鉴因喜饮醉,擅免境内囚,误免关中细作二人,醒而知之,上表自劾。文宣原其罪,赐牛、羊、酒,令作乐。

引 书
北史 *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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