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道志》曰:润州,丹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
卷 170 | 州郡部 · 润州门 · 润州 | 1 段 · 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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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十道志》曰:润州,丹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国地,谓之朱方。吴为越所幷,地属越。战国时越为楚所灭,复楚。秦幷天下,为会稽、鄣二郡之地。汉初为荆国,故荆王刘贾所都之地。吴王濞诛,以其地幷入江都国。武帝又分属丹阳、会稽二郡之地。
引 书
十道志 *禹贡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