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隋唐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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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紫烟答应徐懋功的婚事,为什么先立下三件事,第一件还是替杨义臣守制?

清代褚人获一百回本〈隋唐演义〉第五十八回,徐懋功在拳石村见到袁紫烟,惊为天人,托贾润甫作媒。袁紫烟起初「必欲守志终天」,被劝后才允,但提出三事:「第一,要守满杨公之制,方许事兄」;第二,收养杨义臣之子馨儿母子;第三,接济女贞庵里炀帝的四位夫人。徐懋功一口答应:「不要说此三件,就再有几件,弟亦乐从。」 这三条不是故意为难,而是她把自己在隋亡后的全部社会关系打包进婚姻。杨义臣是她的母舅兼恩人,馨儿是杨家的血脉,女贞庵四夫人是她昔日宫中的姊妹;嫁人意味着离开这个孤岛,她要把孤岛一起带走。作者写她「端庄沉静」,又写徐懋功「觉得心醉神飞」,这场婚事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的男女之情。 从制度看,守制是当时婚姻的硬约束:舅父虽非父母,但有养育之恩,守满丧期才合礼;收养遗孤、接济庵尼,则是把私恩转成家计。袁紫烟用三条把妾的身份谈成了家主母的条件,徐懋功接受,等于承认她带来的整份人情债。 两种读法:一,这是有情有义的女子,婚姻不以盛衰易心;二,徐懋功看中的不只是她的容貌,还有她「擅天人之学」的本事,三条只是顺手答应的政治投资。文本让贾润甫说「管教成就」,又把袁紫烟写成能观天象的人,两说都能成立。 三事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三件:女贞庵的四位夫人并不是她的血亲,只是隋宫的旧姊妹。她嫁人后仍要供她们衣食,等于把前朝的后宫关系带进新家;徐懋功答应,也就把隋宫的余烬接了过来。后来这四位夫人果然由徐、秦、程、尉迟几家共同供养,说明她的条件不是空话。作者写这段,表面是儿女婚事,暗里却是在给隋亡后的宫人安排出路;袁紫烟用一桩婚姻,替一群无主女子找到了依靠。 这也让徐懋功的形象变了:他不只是会算计的军师,还是一个肯替妻子承担旧债的人。两种读法都能成立,但无论取哪一种,这三条都把婚姻从私事变成了公义。
名物制度与风俗第 58 / 61 回

本 问 涉 及

人物: 杨义臣徐懋功贾润甫袁紫烟

回目:第 58 回 · 第 61 回

依据: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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