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先辞来护儿、后辞张须陀,他的孝心为何两次都成了出仕或出走的口实?
清代褚人获一百回本〈隋唐演义〉第三十七回,秦琼隐居齐州城外,来护儿差旗牌官请他做征高丽的前部先锋,他连札符也不接,只推母亲年老多病。旗牌去后,张须陀亲自登门,对秦母说「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他不负亲,又岂肯负主」,又说「大丈夫死当马革裹尸,怎宛转床席,在儿女子手中?」秦母被说动,回头命儿子出行。同一份孝心,在来护儿面前是拒绝的理由,在张须陀面前却成了被劝服的理由。差别不在秦琼,而在劝说者会不会绕开他、直接对母亲说话。
张须陀懂的是:秦琼的孝不是抽象原则,而是对母亲意志的服从;只要秦母点头,秦琼便无话可说。他甚至还抬出「独不能为王陵母乎」的旧典,把秦母也拉进忠义的计算。第四十五回张须陀被围身死,秦琼赶来祭奠,说「他待我有恩有礼,原指望我与他同患难,共休戚」,又写「密疏为我辩白,何等恩谊」。他愧疚的正是自己当初因母命而出、又因宇文述陷害而弃官逃走。
但把秦琼写成纯孝,也有别扭处。他后来投瓦岗、归唐,每一次选择都伴随家眷安危;第四十四回母亲妻儿被押,他立刻辞张须陀而去。可见孝在小说里既是美德,也是政治转向的合法出口。两种读法:一,秦琼确以母为重,忠孝冲突时先孝;二,作者需要一个体面的理由让名将离开隋、走向唐,于是反复借母亲与知己来推他。
若只取一面,都会漏掉张须陀那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算计:它既是赞语,也是套索。秦琼后来在唐为功臣,仍带着这份债;他越是被写成孝子,越说明作者不愿让他以叛臣的面目出场。
还有一层:秦琼的两次拒绝,对象都是请,不是令。来护儿给的是札符,张须陀给的是人情;前者是公事,后者是私谊。秦琼可以驳公事,却驳不了私谊,尤其当私谊说动了母亲。作者把出仕写成一场人情攻势,而不是忠义召唤,这使秦琼的入仕少了几分主动,多了几分被推着走。他后来在唐的处境,也一直是被人情与恩义推着走。
人物动机与心理第 37 / 43 / 45 回
« 回到析疑列表 | 共 52 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