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堂在忠烈祠题诗,为何杀人却要留名?
《三侠五义》勘误整理本一百二十回,第四十一回写仁宗望日到忠烈祠拈香。殿上正面塑著寇承御的站像,陈林在旁看见面貌如生,不觉滴下泪来;天子猛回头,见西山墙山花之内「字迹淋漓」,却是一首五言绝句:「忠烈保君王,哀哉杖下亡。芳名垂不朽,博得一炉香。」题诗的人前一夜刚杀了万寿山总管郭安,还把个小太监捆在太湖石畔柳树之下,逼他到开封府直言。
诗写得粗,天子却说「词语虽然粗俗,笔气极其纵横」,欣赏的不是文采,是那股能翻墙入禁苑的胆气。更关键的是他的推断:「题诗的即是杀人的,杀人的就是题诗的。」一句话把两桩案子并成一桩:题壁与行凶出于同一双手。这里藏着一个叙事机关——白玉堂从不肯报姓名,可他的字迹替他签了名。第四十四回庞吉的奏折里翻出纸条,仁宗「猛然想起忠烈祠墙上的字体,却与此字相同」,凭笔迹认人,比凭姓名更牢。
于是他的留名变成了留形。他要的是名,却只肯留下可辨认的痕迹。杀郭安这一手也有两层:明面是替寇珠抱不平,暗里还救了陈林——郭安正要用转心壶毒死这位都堂,把毒酒与好酒分装在壶底两个窟窿里,事见第四十一回何常喜的口供。第五十八回陈林见了白玉堂,「念他杀害郭安,有暗救自己之恩」当面致谢,这条暗线才收口。题诗、杀人、救人三件事,落在同一夜。
也可以有另一种读法:他不是不肯见人,而是怕见了人便落了形迹,落形迹就得归案。他屡屡磊磊落落地做,又隐隐藏藏地避,连仁宗都感到不解:「他屡次做的俱是磊磊落落之事,又为何隐隐藏藏,再也不肯当面呢?」这一问没有答案,也不必答。少年人要的是被认出的快感,不是被抓住的结局;字迹是他愿意付的代价,姓名是他不肯付的那一笔。字迹成了通行证,也成了把柄——第四十四回那十八个字的纸条「可笑,可笑,误杀反误告。胡闹,胡闹,老庞害老包」,正是同一笔迹第二次出场。
叙事手法与结构第 41 / 44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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